张承芬,1943年8月生,汉族,大学,民进会员,山东莒县人,曾任济南大学副校长(正厅级)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历任第十届、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、山东省第七届政协常委,山东省第九届、十届人大常委,民进第十届中央委员、十一届中央常委、山东省委第四届主委,第六届全国妇联执委。
享受国务院终身特殊津贴专家,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,山东省心理学学科学术带头人,曾任山东省社会心理学会会长、济南专家协会副会长、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等。
荣获全国优秀教师、首届曾宪梓教育基金高等师范院校教师奖、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园丁奖、山东省优秀教师、山东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、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、山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以及多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。